星期二, 1月 15, 2008

鼠年"數"來寶


活動方式:
自2008年1月19日起至2008年2月20日止,凡於指定通路購買任一孩之寶玩具商品,即可參加抽獎!於抽獎券填寫發票號碼及個人資料,數一數孩之寶玩具的廣告商品有哪幾樣?並勾選出來,投入店內抽獎箱,即有機會獲得現金!

頭獎:現金NT$58,588 (1名)
二獎:現金NT$5,168 (2名)
三獎:現金NT$888 (50名)

抽獎日期:2008年3月5日,於主辦單位孩之寶玩具公司
中獎通知日期: 2008年3月5日至3月7日,以電話通知
得獎者發票及個人資料寄回: 2008年3月14日前
獎金匯入得獎者指定帳號:2008年4月15日前

注意事項
1. 個人資料及發票號碼填寫錯誤或不實者恕不受理。
2. 中獎之發票必須為2008年1月19日至2008年2月20日開出之統一發票。一張發票限抽獎一次。該發票需顯示購買商品之品項名稱、條碼或代碼以便後續兌獎核實作業。
3. 主辦單位恕不接受任何毀損、經塗改、偽造或影印之發票。如得獎者未能提供完整之發票正本及清楚的個人資料、匯款帳號,其得獎資格將被取消。
4. 中獎者不得要求更改獎項,中獎者資格不得轉讓或出售他人。
5.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,獎額新台幣$1,000以上者,中獎人將於次年收到活動主辦單位以掛號郵寄扣繳憑單,且依國稅局所得稅法規定,中獎人需於次年申報所得稅時列報所得收入。獎額超過新台幣$13,333者,需按給付金額扣取15%稅額,主辦單位將先預扣15%稅額,並將其餘款項匯入得獎者指定帳號。
6. 香港商孩之寶玩具百貨香港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(主辦單位)對本抽獎活動有最終決定權,並保留隨時取消或更改此活動細則之權力。
7.本活動僅限居住在中華民國之居民參加。
8. 主辦單位之員工及其家屬不得參加本活動以示公平。
9.兌獎辦法:
l 抽獎活動中獎者須於2008年3月14日前,以掛號寄回購買商品之實際發票、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個人資料包括姓名、電話、地址以及存摺影本,以利後續作業。逾期、身分證正反面、存摺影本及個人資料不清楚、不實者將喪失中獎資格。
l發票及兌獎憑證經查驗後將不退還給中獎人。所有中獎發票將於活動結束後贈予慈善公益單位。
l所有獎金將於2008年4月15日前,匯入指定帳號,得獎者須負擔$30匯費。(由主辦單位預扣)
10.詳細活動辦法請電消費者服務專線 0800-058585

沒有留言: